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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;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;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、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,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负责本系统、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。

(二)负责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,综合研判信访信息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。

(三)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,督促检查市级各部门(单位)和各县区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工作,总结推广各县区、市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,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

(四)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、境外人士、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、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,接待来访;负责市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
(五)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、赴省、到市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,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。

(六)负责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,中央纪委、国家监委,省委、省政府,国家信访局、省信访局,市委、市政府及其领导批示、交办、转送的信访事项,向市级各部门(单位)、各县区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办、交办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。

(七)负责协调处理省委书记信箱、省长信箱,人民网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、省长留言中的涉广事项;负责市委群工局网络投诉受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。

(八)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,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维护和应用。

(九)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、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,督促落实有关事项。

(十)承办省信访局和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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